申办资格: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包括辞职、退职、待业青年、闲散人员)、离退休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申办手续:1、书面申请2、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5、全体合伙人的职业状况承诺书6、外省市人员须提供暂住证7、从业人员名单8、出资权属证明9、合伙协议书10、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11、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12、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1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含信息表)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核准-发照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