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2013年8月10日,因与前夫性格不合,我们协议离婚了,儿子由前夫抚养,我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前夫一蹶不振整天喝酒度日,儿子也没人照看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律师解答:你可以和前夫以协议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诉讼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