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一个,财务专用章一个,发票专用章一个,合同专用章一个,有进出口业务的还有报关专用章。一个公司的公章只能有一个,且需要到工商局、公安局备案。财务专用章也只能有一个,且需要到工商局、公安局备案。其他的如合同专用章、收讫章、付讫章、转讫章、结算帐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刻几个,但要有编号进行区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立法宗旨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