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一般是用货币进行给付的,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以物作为抚养费给付,但如果对方失踪或者完全没有经济收入的,是可以以物折抵子女抚养费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