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变更进行自主协商,然而在协商一致后,对于最后确定的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情况下是从下一个周期起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