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下班回家,发现小狗不见了,在小区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可是在上周五傍晚,小区的李先生找上门,说我家的小狗把他家的孩子咬伤了,手里牵着的一只脏兮兮的小狗确实是我家的,对方要求我赔偿。我想问,小狗不是在我的监管下咬伤人,这种情况我是不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由于你的小狗是在跑出家门口后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尽管不是在你的监管下,但你是动物的饲养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丢失的狗在此期间造成了对他人损害,受害人找到你的话,你作为动物饲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