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因为实习生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社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