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女方: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房产一归女方所有,房产2规男方所有。房产1:位于市区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房产2:位于市区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三、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四、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10000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10000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五、涉及到一方企业投资等的约定:企业投资权益的一方,因经营需要该企业融资借款时,若此投资权益形式为(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③集体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份;④个人公司;⑤某外资企业的出资),则该债务均为企业法人债务,与配偶无关;若该投资权益形式为(①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份额;②个体工商户;③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举债时一方应通知其配偶,否则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双方因购买房屋,欠张三债务50万元,由男方承担。七、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八、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九、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男方:女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