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的,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鉴定。很多人想知道工伤鉴定完后如何获得企业的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赔偿需要什么流程?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工伤怎么赔偿

(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7)、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8)、后续治疗费。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交通费等。

二、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完毕之后,工作人员持鉴定结果按照国家规定直接可以要求企业对其赔偿,企业不予赔偿的,工作人员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强制执行。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赔偿需要什么流程?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