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或是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而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刑事案件的,则不可以私了,但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在法院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

故意杀人属于刑事案件,即使当事人双方和解私了也不影响国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判刑。

“刑事和解”对于社会的和谐会更有好处。其一可以使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愿望都得到满足,避免一走上法庭撕破脸皮双方会结下仇恨,被告人的人格尊严会受到伤害,特别是对于初犯、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当被告会在他们一生中留下阴影。“刑事和解”还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刑事和解”和西方“辩诉交易”有明显的区别。在西方什么样的案件都可以“辩诉交易”,包括谋杀案。所谓“辩诉交易”是检察院和律师双方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就可以不追究或从轻追究被告人。而我们提出的“刑事和解”主要针对的是一些轻伤害或者未成年犯罪等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和解”也主要取决于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的意愿。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呢?

允许刑事案件"有限私了"的范围。可适用于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社会危害性较小、行为人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刑事案件,如初犯、过失犯、偶犯、协从犯、未成年犯,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等等。同时,要明确不允许适用的案件:如累犯,多次故意犯,有组织犯罪,职务犯罪,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等。

对于下列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