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对未成年的孙辈,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其根本原因是基于未成年人的父母“无力抚养”。所以,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但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然可以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另外,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就属于不履行监护义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犯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16条,第17条规定的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依照普通程序审理;根据特别程序进行审判;同时要求监护关系和监护关系都应被单独审理。总之,父母在身体健康时对子女负有监护义务,现实生活中,有些家庭父母去世或患有精神疾病等严重疾病,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无法照顾好子女的。在此情况下,亲属可通过协商改变监护人,由子女的祖父母或其他亲属担任监护人,法院还可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