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双亲之子,父母对违法超生的事实,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社会抚养费,就是为了利用和保护环境资源,对政府用于公共社会事业的资金进行适当的补偿,而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生孩子的公民则要承担的费用。社会保险是一种行政收费,它具有补偿性、强制性的特征。2002年8月2日,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57号发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做出规定。在计算社会扶养费时,分别依据双方的收入情况,如果一位是家庭妇女,计算基数较低,一个是高收入人群,计算基数较大。关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各地标准不一,主要有三种情况:1.按超生夫妻实际收入水平征收;2.按当地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征收;这是各地普遍采用的办法,也就是,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统计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前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3.规定征收数额幅度,具体金额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