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很多人在北京大都市来奋斗。作为非北京户口的人,选择在这里安家,可能会购买北京的房子。但是在北京购房也是有诸多的限制的,根据北京市的相关政策规定,社保缴纳相应的年数就可以在北京购房。接下来小编将针对北京购房社保补缴的相关事项,为大家做出具体的介绍。

北京购房社保补缴应该怎么办?

以社保来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时,如有中断,需在90天内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社保,否则将被认定为中断。补缴一般需要所在单位办理。

而对于单位来说,因单位原因造成断缴的,可以申请延迟补缴,但不能超过3个月。因工作断档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入职前的断缴,需咨询所在单位是否可以为员工补缴。

2016年10月11日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为员工进行网上申报社保补缴,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网上申报补缴目前只允许因单位原因造成的近3个月的补缴。

网上办理社保补缴申报需符合两个条件:

(1)单位与银行和社保经办机构已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

(2)单位申请有“北京市政务单位数字证书”。

符合补缴条件的,单位需按照以下规则为员工申请网上补缴:

(1)用人单位可在3个月内为员工申报补缴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

例如,小李2月份在A单位入职,但因上家单位调转对接原因,小李的社保2、3、4月均未缴费,5月正常缴费,那么A单位可以在5月社保缴纳日-7月30日间为小李办理缴费月为2、3、4月的补缴。

(2)补缴按照“顺序补缴”原则进行

例如单位为某职工申报补缴6、7、8月的社保时,可以只补缴8月的社保,也可以只补缴7、8月的社保,但不能只补缴6月而不补缴7、8月的。

(3)补缴时,以单位为员工办理增员时申报的社保缴费工资,按照上下限标准核定后,作为补缴的缴费基数。

(4)单位须为职工同时补缴五项社会保险。

符合条件的单位每月5日至25日,每天6点至下午5点间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申报个人补缴”进行操作。

不符合补缴规则,或者在网上申报办理时间之外补缴的单位,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工补缴。

非京籍人员想在北京购买住房,但是社保断缴或补缴超过3个月的,需要查看个税缴纳情况以确定是否有购房资格。

如果社保或者个税有断缴情况,建议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购房资质再买房签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北京购房社保补缴的时候,我们一定得在90天之内进行社保费用的补缴,并且社保补缴费用应该不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并且在进行社保补缴的过程中,一般是由员工所在的公司单位来进行办理。小编提醒大家,如果我们的社保有断缴的情况,我们还可以通过个税的方式来进行北京市的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