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之后,被调查的拘留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事情很复杂,期满后不能结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一个月。2.公安机关对已查明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足够,并写出检控意见书,连同卷宗材料.证据一并移交同级检察院审查。3.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如需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对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补充侦查。补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移送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依照审判权限,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作出判决,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当证据确凿充分时,公安机关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的,我国刑法典上面对立案送上批捕也有明确的解释说明。个案审判不只是要体现法律制度的公正与公正,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进一步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