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规定有三个要件:1、分居时间必须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不间断的。2、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3、经过调解无效。所以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法院并不必然判决离婚。分居期间的财产是个人还有共有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