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要素。这种犯罪侵害的对象是国家对档案管理系统。档案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档案的灭失、毁损常常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为了加强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惩罚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是非常必要的。该犯罪对象为国家所有档案。档案馆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参与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如图解、声音等。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所谓国家所有,就是国家的档案,其所有权属于国家。属于集体的档案,个人的档案不属于本罪。㈡客观要件。这种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劫、盗窃国家财产的行为。所称抢夺,是在国有档案的保管人,持有者在场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抢夺国家档案的行为,通常是由班员或持票人疏忽而没收,但也不排除在管理人、持有者有备时而强占。所称盗用,是指采用自以为是国有档案管理人、持有者觉察的方法,而秘密地取走国家所有档案的行为。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在其面被窃取,或者在文件保管人不在的时候偷窃文件储藏地等等。该罪行是选择性罪行,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一个行为,则构成本罪。也就是说,如果仅犯有抢夺文件的行为,就构成抢夺文件罪;仅犯有窃取文件行为的,构成窃取文件罪。㈢主体要件。该犯罪的主体是普通主体。任何人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犯罪的主体。㈣主观要件。这种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故犯,明知故犯,实施抢劫或偷窃的行为,属于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