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法规条文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孕妇,那么相关的机关是不可以对她进行治安拘留的。但是,按照我国的刑诉法当中的内容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孕妇的情况是可以去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是并不是说是绝对禁止对孕妇进行拘留或者将其进行逮捕。一般的情况下,对于怀有身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将她进行刑事拘留而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但大前提条件是采取取保候审的这种方式是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假如这次犯罪嫌疑人是怀有身孕的妇女且她涉嫌的案件是故意杀人罪,那么有谁可以保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她不会再次进行犯罪行为,所以还是需要根据孕妇犯罪案件的性质来决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67条相关规定有符合以下情况中的其中一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么他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一:也许会判处犯罪嫌疑人管制、拘役等刑罚又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第二:犯罪嫌疑人也许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是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行为的。

第三:犯罪嫌疑人身患重病、生活上不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怀有身孕又或者处于哺乳孩子时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行为的。

第四:犯罪嫌疑人的羁留拘押时间已满,但是此次犯罪的案件尚还没有完成办结程序的,须要采取取保候审方式的情况。执行取保候审程序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就算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怀有身孕的妇人也是需要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具体详细的刑罚是不是因为是孕妇就可以斟酌考虑减免,那么就需要具体分析所犯的罪行来判决孕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