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中总会存在一些渴望不劳而获的人,他们通过自认为精明的犯罪手法骗取他人财物,在这其中集资诈骗为较为典型的一种,时常会有听信他人一时诱惑之言而损失自身钱财的受害群体,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需要了解非法集资诈骗报案材料需要哪些并及时报案。

一、非法集资诈骗定义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现行刑法作出修改。根据修正案,集资诈骗罪死刑罪名被取消。我国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

发现自己被集资诈骗后,可以收集资料,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及时报案。

三、立案需准备的材料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4、受害人报警后,还应提供受骗的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嫌疑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等内容。还需提供转账给骗子的记录。

我们首先需要了解非法集资诈骗罪到底是指什么,以及犯罪分子一般会使用的犯罪手段,以此来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警惕意识,如果不幸已经损失钱财,需要根据上述非法集资诈骗报案材料的说明,以及配合当地警察的要求,及时去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大化的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