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等,通过对双方基本条件的对比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别不大,但不表示就没有差别。例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对于争取子女抚养权尤其重要,因为直接抚育人的思想品质,将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家长基本条件的证据。许多情况下,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对学前儿童来说,通常是一方的家长。所以,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再加上长时间带孩子的家长的看法和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抚养权的重要方面。3.就儿童生活环境提供证据。离婚案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若双方离婚,但其中一方离学校比较近,或者是居住环境成熟,对子女上学、生活方面最有利,当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所以,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儿童的意见很重要。一般说来,法庭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会仔细听取十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将记录记录在案。离异前或离婚期间,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使子女愿意与自己同生活,尤为重要。十岁以上的孩子通常比我们这代人更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和后果都基本了解,尽管这样会给他们带来伤害,但是这种伤害是无法避免的,让孩子由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来抚养,也算是对其进行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