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朋友可以代签收吗只要有当事人的受权委托那么朋友就可以代为签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送达方式有很多种方式,不用说是朋友代为签收即使是当事人不接收裁定书就无法让法院的裁判无法生效,但是建议还是由本人签订合适,如果在这方面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律师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