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之后,子女抚养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可能还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这个最主要是体现在子女抚养费上,要求孩子增加抚养费是一件常事,那么,对子女抚养费的要求是什么?我们《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就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原来判决金额的合理要求。对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较明确地规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求增加抚育费,父母亲有给付能力者,应当予以支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