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除当事人无法表达意思外,一般不得缺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典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仍然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二、诉讼程序不能出席的情况。这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规定。对此,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况:(一)年迈体弱或行动不便不能出庭;(二)确实不能离开特殊岗位;(三)路途特别远.上不方便到法院;(四)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出庭;(五)其他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但是,对于是否离婚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自己也必须向法庭提出书面意见。一般说来,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完全委托代理人,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也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了.是不是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都要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法庭要依法审理,而法庭也要调解,只有在调解不能和解时,才会作出裁决。因此,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必须亲自出庭。如法庭在出国之前通知你要进行离婚诉讼,你应该出庭,即使你有权委托律师。但是如果你出国了,属于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所以你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然后由代理人去法庭。原审被告人缺席的4项后果。1.如果原告自己没有出庭,法庭将撤销其诉讼。在撤销后的6个月内,原告没有权利再以同样的理由提起离婚(协议离婚与被告起诉离婚可);2.对离婚案原告缺席的,被告提出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者,或在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庭的,可以撤销诉讼;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典》第130条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或在未获法院允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庭者,有权缺席判决”。4.民诉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者,可由法庭传票两次传票,并可拘传。三、离婚诉讼如何抗辩。(一)补充应提交的证据,以防止举证期到期。按照最高法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通知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两种,一是立案后的七天内,二是开庭前。若为第二个举证期限,问题不大,在开庭前交钱即可。若为第一个举证期限,则必须准时提交证据,否则,极有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处于被动。(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了解开庭时间。民事诉讼法律规定,法庭应在开庭前三天向当事双方送达传票。然而,由于法院审理时间过长,会影响到双方的庭外调解进程和成功与否,所以,提前了解法院安排是非常必要的。此外,如果对方交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知道,并接受,这样才能了解对方的心境动态。(三)不放弃与对方进行调解协商。尽管上诉到了法院,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是"法院见面"。对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定程度上说,可以促使双方更加了解客观事实,更加能够认真检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加。所以,在此期间,仍然联系对方进行调解,也是必要的。如果发生特别事由,民事主体在开庭时不能缺席,也就不能无故缺席,刑事案件的审理也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如果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不符合程序法,可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如果审查属实,可以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