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条件:(1)担保人必须与本案无关,且不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罪行。在本案中,担保人不能是同案犯,也不能是案件的证人。(2)担保人应具备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具体地说,担保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担保人有一定影响力,其身体条件使其有能力对被担保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3)担保人应享有政治权利,个人自由不受限制。如果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则不得担任取保候审的担保人。(4)担保人应拥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在被担保人居住地有其常住住所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关于保释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保释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即司法部门在准许取保候审时,必须在这一期间确定具体准予保释的期限。在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是分开计算的,即一次取保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