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儿童享有婚生子女的平等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受到伤害或歧视。如果生或母亲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应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直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本条所称“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之间无婚姻关系所生的孩子,通常被称为“私生子”。未婚生育本身并无过错,因此享有下列权利:(l)要求生育父母对其进行抚养教育的权利。在未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且无法独立生活的未婚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索取抚养费和教育费。(2)非婚生儿童的姓权利。如果未婚儿童没有认知能力,则由其所生的父母协商决定。当它有认知能力的时候,自己就能作出选择。(3)非婚生子女有权得到父母的保护。(4)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所生子女的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任何人不能干涉非婚生儿童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由于女儿年龄较小,当事人可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承担相应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