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以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减轻刑罚,如证明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不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根据规定罪犯被认定患有精神病的话,可以免于刑罚或刑罚具患病情况而有所减轻。但是罪犯是否患有精神类疾病还需要经过司法鉴定机构专业性鉴定才可,那么精神病人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以供大家了解。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提前提申请。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向司法鉴定机构递交申请,申请受理,展开鉴定,出示鉴定结果是精神病人司法鉴定的大致流程,而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现有的资料对被鉴定人展开精神鉴定。虽说精神病人可以免于或减轻刑罚,但罪犯若以此作为逃脱刑罚的借口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故而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要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