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批捕可以再退回吗?

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就不能撤销案件了,检察机关也不能作出撤销逮捕的决定,但可以结合双方调解的情况,办理取保候审,这样,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释放,待到法院审理本案时候,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情况,对你的朋友处以缓刑甚至免于刑事处罚。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检察机关一般不会再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如果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的,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也可以在庭审时提出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我国法律上对于批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批捕是不予撤回的,并且会作为案底在公安机关部门进行保存。如果当事人与被害人在私下进行了协调,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时,虽然批捕依旧不能够撤回,但是在庭审判决的时候可以依法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