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因此,在许多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除了要缴纳罚金、接受刑罚外,还应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较多,除了赔偿之外,还包括了停止侵害、继续履行等等,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