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公证应该怎么处理

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统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定地的公证处统辖。当事人应当亲身向有统辖权的公证处提出请求,不得托付别人署理。请求时,应填写公证请求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自己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联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状况;

4、其他资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赞同的证明等。

监护协议不得含有强制未成年人承受宗教练习等有碍被监护人生长的内容,对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监护协议,公证处不能给予公证。

二、监护人要怎么断定?

(一)未成年监护人的断定

对未成年人断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断定又能够分为以下几种状况:

1、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能的,由有监护才能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兄、姐,或许与未成年人联系密切的、情愿承当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断定

对精神病人断定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才能的视点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许约束民事行为才能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次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次序是:

1、爱人;爸爸妈妈;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联系密切的、情愿承当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维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现实或当事人之间签定的监护协议实在、合法的活动。有些状况下,特别是在涉外交往中,监护人为实行监护责任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监护权,在这种状况下,去公证处处理监护公证更能保证当事人的监护权。

综合以上介绍,监护人法律有规定,申请监护公证需要提供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