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份公司设立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要复杂很多,首先发起人需要2-200人,人数最多200人,这个比有限公司放宽很多,同时要求发起人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于实收股本总额, 出资需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分批。

设立程序相对复杂,首先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次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招股说明书中需附带公司章程草案;发起人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的权限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审核设立费用,审核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发生不可抗力活着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审议设立登记。

经过以上程序设立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