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离婚或判不离婚,有两个依据一个是根据原告举证能否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标准其二是根据庭审调查得出的主观心证,即这个案子判离婚是否有其他危险性。通俗点说,就是法官判离或不离一是看证据二是庭审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