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起诉的案例有:(一)告知才处理的案件;侮辱罪.破坏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和侵占罪。(二)受害人已证实的轻罪案件;蓄意伤害(轻伤)、重婚、遗弃、妨碍通信自有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制造.出售伪劣商品罪(严重损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违反知识产权(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构成严重危害的除外);根据《刑法典》第4.5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对被告人可判处三年徒刑以下的刑罚。被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证据不足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受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公安机关受理。(三)受害人有证据表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身体.财产权利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弃置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特别是情节特别严重,被害人为弱势群体,受到严重伤害的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抛弃罪原则上属于公诉案件,只有当检察院不起诉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了遗弃罪时,法院才可以作为自诉案件予以受理。起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对被告人侵犯自己身体.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追究书面决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