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有什么后果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二、相关案例债还钱,本应是天经地义的,可是有人不但欠钱不还,更恶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家住焦作市的陈某借了朋友王某4.2万元钱,由于一直拒不还钱被朋友王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后,陈某仍一直推脱,拒不执行,更是不顾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恶意转移财产,被行政拘留15日后仍不知悔改。最终,解放区法院以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陈某于2012年向好朋友王某借了4.2万元钱作为急用,之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将被告人陈某告上法庭。2014年11月15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判定被告陈某偿还王某4.2万元借款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及调查勘验费用。但被告陈某以“没有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好履行数额”为由一拖再拖。由于执行无果,2016年5月4日法院向被告人陈某下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被告人陈某拒不申报财产,法院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被告陈某以供担保的方式申请延缓拘留。在暂缓执行拘留决定期间,被告人不仅恶意转移其位于郑州的的某房产,并将其名下的其他房产和车辆以抵债名义卖出,将钱给其儿子和用来做生意。在法官询问其还款打算时,被告人陈某明确表示“如果真的要拘留我,我就不还了,反正我也没有钱。”在被问及为何变更正在购入房屋申请人姓名时被告陈某更明确表示“这样法院就查不到我的财产,也不能执行我的财产,避免麻烦。”2016年7月11日,法院对被告人陈某执行拘留15日。在拘留期限届满后,被告人陈某仍不执行法院判决。在法官告知其在拘留期限届满后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时,被告人陈某更明确表示拒不还钱的态度。2016年11月23日,被告人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经批准逮捕。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尚生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罪名成立,故作出如上判决。综合上面的介绍,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