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时要注意的问题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看到,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组建的临时组织,其工作职责是进行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从法律规定分析,评标委员会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的临时组织,虽然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但必须是依法组建,且一旦依法组建完毕,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即具有法定性、相对独立性,不受招标人的干涉。一、严格遵守评标纪律:每次评标委员会到齐后,会要求所有评委签署一份承诺书,保证评标工作公平公正。评审工作纪律对规范评审行为、公平公正评审结果、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正当权益等都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评标工作人员都必须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评标活动中,所有的评标工作人员必须要全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进出评审工作场所,不得私自接触任何投标人,不得把自己的“意愿”和“想法”等强加给其他评审人员,不得干扰和影响其他评审人员的独立工作,不得相互串通一气或通谋作弊等等,必须要客观、独立、公正地行使各自的评审权力,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共同推选出合乎条件的中标候选人。关于评标委员会承担法律责任问题,《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结束后,评委不得带任何资料离开评标室,不得对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评标过程。社会评委可能不好找,但是招标人的评委就很容易打听得到。为了保护自己,所有人问评标结果最好都回答,招标代理公司会在投标有效期内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为了保护评委,评标人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出来前,我们也是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