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日常生活所需费用、孩子读书期间的学费和相关费用,以及孩子生病住院的费用。由于全国各地的生活标准差异巨大,因此,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父母离婚后父母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而地方法院则根据这三项标准,决定父母是否需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三个标准为:第一个标准是子女的实际需要,实际需要是指双方离婚时子女所需的生活费用,教育和医疗费用;第二个标准是看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若双亲都具备良好的经济能力,抚养费用就会相对较高,若父母一方经济能力较强,另一方经济能力较差,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则要多一些,假如父母双方经济能力都很差,法庭也会相应地做出调整,第三项标准是以当地实际人均生活水平为依据,假如孩子住在一线大城市,那么生活费肯定比三四线城市或农村要高。就离婚父母对子女抚养的具体数额,如果离婚双方都有固定收入并且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法律上有一套相关的规定,如果离婚双方都有固定收入但有两个或更多孩子,双方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法庭可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比例,但这一比例不得超过双方收入的50%,特殊情况下,若离婚双方均无固定收入,并且只生育一个孩子,然后以双方的总收入或从事双方有关工作的平均数为基准,人民法院可以参考,对方平均工资为20%至30%,由双方负担。如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抚育比例。赡养费用可由父母一次性支付,如果父母没有这样的经济实力,也可选择每月或每年这种固定的方式,孩子在十六岁后有了劳动能力,可自行取得收入,并能取得与当地平均水平相当的收入,父母亲不必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通常父母要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直到他们长大成人,直到十八岁才算。第一千零八十五条(2021.1.1生效),《民法》(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子女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承租费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上一款所列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就本协议或判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若父母在离婚时,可以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由其中一方负担全部费用。但若一方的全部赡养费无法满足孩子日常生活所需,另一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在一段时间之后,所有被抚养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子女日常所需费用发生变化,当其中一方负担孩子一切费用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