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肇事者逃逸行为的认定,首先要以“逃避法律追究”为前提,其次,对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为没有时间、地点的界定,不应只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肇事者没有逃离(或没有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把伤者送到医院或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时逃走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亦被认为。并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方面,《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或重伤五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2)死亡人数超过六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金额六十万元以上的。惩罚性法规应首先明确认定事故的责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一方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然而,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失的,可减轻责任。对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坏证据的,负全部责任。重在确定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造成交通事故责任不能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没有责任或只承担部分责任,但是,如果逃逸,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驾驶员将负全责。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数千元,也有好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承保人应承担优先付款责任。但是,如肇事车辆逃逸,则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汽车主要承担赔偿责任。重罚行政处罚根据今年五月一日颁布实施的第101第2款的规定,对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员,无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均应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罪罪。刑法第13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肇事逃逸者属法定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死亡,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伤员未死亡,机动车辆驾驶员为逃避法律责任,将受伤人员带离事故现场后藏匿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根据《刑法》,将对其处以更严厉的惩罚。另外,该法还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汽车拥有者,承包商或乘务员指派肇事司机逃逸,导致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