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非婚生子女,由于男女未结婚的年龄,缺少婚姻的实质构成要件,因此,未婚先孕的女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有抚养和支付义务。《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对其造成伤害或歧视。如果生或母亲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应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直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18岁)。因此,男方可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果生或母亲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应承担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直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最高人民法院对适用的几个问题进行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是指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金额。如果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对于这一问题,最高法院有上述具体规定,即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二是无固定收入。抚养费也不是无止境的,给付直到孩子十八岁或者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孩子十六岁或不满十八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又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父母在某些情况下,虽然不是由于主观原因,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但父母仍须支付抚养费,如:(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其收入不够生活;(2)仍在上学的(指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