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的审理一般是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的,那而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以及缩短案件的审理时间就越来越重要。那么,缩短办案时间措施有哪些呢?法院该如何缩短办案时间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缩短办案时间措施

1、思想提速。

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每逢工作例会、院务会、庭务会等各项会议,院领导要求全院干警转变作风,改变原有的办案方式,要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审判工作优劣的标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努力提高案件审(执)结率,使每一件案件力求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确保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立案提速。

在民汉两个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在立案过程中,只要当事人材料及手续齐,30分钟内必须办理完毕所有立案手续。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只要符合条件的,根据个案情况及时作出裁定,当即采取措施。对涉及弱势群体和涉农案件,开通“直通车”,尽量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分案、当天排期,当天移送审判庭,减少立案滞留。

3、送达提速。

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各项需要及时送达的法律文书,并由送达小组统一进行送达,灵活安排送达时间、路线,统筹兼顾,及时做好各项送达前的准备工作。对于家庭住址正确无误,工作日期间无法找到受送达人的,不按常规出牌,送达人员利用节假日、中午就餐和晚上休息等有利时间突击送达,但穷尽送达手段后,多次送达仍无法送达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同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尽量减少当事人因误解而拒收、拒签法律文书的情况,确保送达工作畅通无组、及时高效。

4、审判提速。

积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简易程序快速审”的原则。受理的案件除法律规定必须适用普通程序的以外,优先考虑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速裁”程序,从而使大多数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结,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

5、结案提速。

对当庭调解或当庭判决的案件,承办法官当即制作裁判文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按时送达。在研究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业务庭专门抽调一名资深法官组成审判业务指导小组,各业务庭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民事庭随时召集“专家会诊把脉,医治疑难杂症”,当审判业务指导小组遇到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再及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法官必须在3日内制作裁判文书,确保及时结案,无特殊情况,办案周期不能因个人原因而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