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像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涉及领域较为广泛,受害者人数众多,涉案金额也非常大,因此,公安机关在破获非法集资缴纳非法所得以后,不可能将所获得来的非法所得,全部按照当初受害者投资的数额全数返还的。因此有一部分受害者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非法集资返还比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非法集资返还比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通常是按照集资人出资款的数额占整体集资款的比例来退还。

非法集资案件多年处置情况来看,涉案资金发还比例极低,基本在10%-30%之间,有的案件可能更低,基本称得上血本无归。

1、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

2、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

3、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逐笔登记,掌握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金额、已返金额和未返金额等情况。

4、专案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1、通过互联网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完全脱离信息中介的职能,虚假宣传、虚构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2、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违反“限于成员内部、用于关联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进行非法集资;

3、街头巷尾常见的投资担保、理财类公司打着“创业投资、理财”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4、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采取与加盟商联营等手段,通过公开宣传承诺“购物高额返现”、“你消费,我报销”等新型消费返利模式,吸引众多参与者成为会员进行非法集资。

因为这个返还比例具体是要按照非法集资案件缴获的非法所得,和当事人所投资的数额在非法所得当中所占的比例来返还的,一般是按照10%到30%之间。因为在返还的时候,对于缴获获的这部分非法所得肯定具体要分配到每一位受害者身上的,所以基本上没有参与非法集资的人的金钱能够被如数追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