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之一的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犯罪行为超过了刑事法规定的追诉时效;(2)被指控人死亡;(3)被告下落不明;(4)在自诉范围之外的;(5)自诉人撤销之后,对同一事实所告知的,除非因证据不足而撤销;(6)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知的;(7)民事案件结束后,自诉人对同一事实再行进行刑事自诉。近亲代为告知的,应当提供受害人系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以及聋哑、疾病等证据。该法规定,如果属于自诉范围内的案件,例如诽谤、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则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即提起刑事自诉。但对自诉案件,在法官作出判决前,均允许当事人和解。对于自诉案件的调解,只能是告知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