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在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间经协商而取得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清偿债务,婚姻结束时分割财产的协议。我们《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拥有,”“部分共同所有”第二款同时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