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工资和加班津贴规定是什么?

基本工资和加班津贴规定是用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加班津贴是超过劳动时间媳妇给付的费用,《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二、最低工资可以扣罚款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可知,一般最低工资中是不包括加班工资的,即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应该是在最低工资之外进行给付,而要是算在一起的话,那此时就有可能导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这样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那此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基本工资和加班津贴,它是存在着不同的规定的基本工资,它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进行约定,但是加班工资是根据基本工资的倍数来进行确定,比如说周末的话是两倍的基本工资,来进行加班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