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邮件。目前,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如我国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邮件形式。但在实际诉讼中,仍有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电子邮件只能显示收发方的邮箱地址,不能直接证明是由谁发出的。

2、手机短信,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实践中已经逐渐得到了认可。在离婚案件中,短信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

3、聊天记录,网络聊天是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沟通方式,而这证据的收集相对而言难度更大。

4、录音录像,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经常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如果确有需要,当事人可以采取一些合法途径,比如对双方交涉情况进行录音,拍摄另一方在公共场所的举动,只要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拍录内容连贯的材料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传真,传真件必须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起到证明作用。

如何采集离婚书证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看了上面的内容,我们已经知道了现代化的离婚证据,并且还知道了如何让去搜集证据。在离婚案件中,一般出现争执的一般都是财产分割的问题,其实,只要双方和平解决,和平商量,如果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忙,那么问题自然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