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收入。根据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确定,对于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其具体数额控制在每月800~2000元之间。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孩子,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2.就高收入而言。如果按以上比例计算高于以上范围的,可以突破以上范围,如无特殊情况,月度平均不超过3000元。3.收入较低。如果按以上比例计算,低于以上范围的,如果有较多其他财产,可不按上述比例,按上述比例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财产不足或无财产,再加上抚养者的抚育能力,不能根据上述比例和数额来决定,以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标准。4.没有收入来源。可以用他们的财产对孩子的抚养进行折价。如果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当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就免除他们的义务,应该保证孩子的最低生活标准。5.对于孩子患有严重疾病.如出国读书(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幅度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