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想必大家都非常熟悉,杀人案里面的法医就是司法鉴定中的法医学鉴定,除此之外司法鉴定还有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司法化学鉴定、犯罪侦查学鉴定等。司法鉴定关系重大,影响案件的侦破和犯罪人的判刑,所以有些省为了避免错误鉴定和重复鉴定,出台了一些司法鉴定过错处理制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山东省出台的鉴定人负责制。

一、为何实行鉴定人负责制

目前,全省共审核登记司法鉴定机构236家、司法鉴定人2624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制处副处长王忠泉表示,鉴定意见作为诉讼中的证据种类之一,是鉴定人凭借其专门知识对某个问题作出的一种个人意见。

如果司法鉴定出现错误,由司法鉴定人个体承担责任,还是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责任?条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不是法人的,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司法鉴定人追偿。条例作此规定,旨在防止当事人因鉴定人过错造成损失时,无法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能否堵住重复鉴定

条例对可以重新鉴定的法定具体情形作了限定,同时规定,当事人对原司法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可以重新鉴定,但是司法鉴定意见有缺陷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的除外。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受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以保证鉴定质量,从而减少重复鉴定。

另外,条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特别复杂、疑难的鉴定事项,经委托人同意,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供咨询意见。这些规定有利于帮助司法机关查明事实真相,避免重复鉴定、多头鉴定。

三、如何避免错误鉴定

条例提出鉴定复核制度,这是司法鉴定机构的内部纠错机制,即鉴定完成后鉴定文书送达之前的内部复核,属于鉴定实施程序的一部分。对鉴定实行复核制度,有利于防止和避免错误鉴定,提高鉴定意见准确性。

四、鉴定机构自行纠错,由此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是否有相应补偿机制?

根据条例规定的鉴定复核制度进行复核,为鉴定机构内部复核机制,文书还未出具,不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对于司法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如果已经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为伪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省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制处处长江守涛说,“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省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但鉴定文书出具后,如果是委托人没有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司法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也会撤销鉴定文书,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司法鉴定对于某些案件十分重要,一旦出错很可能就会侵害到当事人的权益,所以山东省的司法鉴定过错实行鉴定人负责制是对大家很有利的。因此以后遇到司法鉴定过错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根据司法鉴定过错处理的相关法律,勇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