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使用童工法律法规:

年龄界定:

我国劳动法所指的童工是指为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者劳动能力取得是从十六岁开始,而不是十八岁。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在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寻药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二)工作满一年;(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相关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四条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何法律责任?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招用童工的规定及违规的处罚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当地企业职工因工出差的标准支付。

(三)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等费用,医疗期最长为20个月。

用人单位是严禁雇佣未满16周岁的童工的,若有雇佣行为发生,单位与任何童工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违反规定的单位需负责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且承担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若有已被雇佣的童工因工受伤、患病、伤残应立即由雇佣单位送至医院救治并负担一切医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