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在离异之后,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异后哺乳期间的孩子,应按照与哺乳母亲一起抚养原则。哺乳后的孩子,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其结果是,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后的孩子,由双方约定,若双方因抚养问题产生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