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当事人由于没有正确对待官司的胜败问题,要么认为案情简单,不请律师自己也自然胜诉,要么认为案情错综复杂,对自己的不利因素太多,再请律师也是输定的,最后造成对自己的不利后果。那么,当事人面对是请还是不请律师,该请什么样的律师等问题时,该如何选择呢?首先,正确认识请律师的好处。请律师并不意味着打赢官司,诉讼的胜败是事实是否清楚、法律是否完备、法官的视角、律师的水平、案件的复杂程度、法制环境等因素作用的结果,律师参与诉讼只是影响审理结果的一个因素,但这个因素作用极其重要。有的当事人认为反正自己输定了,请不请律师都无所谓。其实不然,即使败诉,也存在败诉程度、赔偿金额的差异,在预计败诉的形势下,律师仍可以采取挽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甚至律师还有可能在全面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反败为胜。其次,不一定要请名律师。名律师素质有保证,善于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但名气大、收费高,另外可能因为业务多时间少,疏于对案情的仔细研究;业有专攻,有些律师不一定有名气,但精于某类业务,办案质量同样有保证。第三,不要对律师说假话。律师的职责是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分析利弊,从而找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而有些人误认为有些事只能自己知道,或为了取得律师的信任,往往只告诉律师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不利的事实则隐瞒不说,甚至还有人隐匿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或编造谎话欺骗律师。其实这样做的结果,非但对自己不利,反而可能造成败诉。这是因为律师不能从当事人那里客观地了解案情,无法正确分析案情,无法知道对方的论点和论据,从而不可能在法庭上提出有力的辩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