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保管的财产,是指根据一定事实,由他人委托或以他人名义设立的财产临时管理、占有。以他人名义保管的财物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构成侵占罪。这一侵占罪,可概括为“合法占有而非法占有”,即行为人以不法之“取得目的”侵占他人原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