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收到的骚扰电话、推销电话之类的,通常大家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最多也就抱怨几句,然后把电话挂断,但并没有往深处追究。大家从来没有想过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可能大家觉得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怎么可能会触犯法律,所以也就没怎么在意,但是事实上泄露个人信息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解释一下。

一、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泄露用户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从制度上对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流转涉及的各方主体、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详细规定了寄递详情单和电子信息的安全管理办法,并明确指出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泄露用户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了寄件、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单位名称等用户基本信息,以及寄递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用户使用寄递服务衍生的信息。在界定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有哪些的基础上,用六章53条内容,规范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规定》突出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重点环节,从纸质载体管理和电子载体管理两方面作详细规定。针对寄递企业不同经营体制、管理模式和内部处理方式,《规定》明确了其与经营各方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责任的划分。加盟制快递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设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关系。对于加盟人出现的信息安全事故,被加盟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同时,《规定》要求寄递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

《规定》明确指出,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属于从业人员违法泄露寄递用户信息造成损失的,寄递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赔偿,并向从业人员追责。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邮政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泄露举报信要负法律责任

为了适应新时代举报工作要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完善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为群众举报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举报信属于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泄露举报信的信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对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安全是有严格的规定:

1、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管理,未经授权或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2、举报材料应当放置于保密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要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4、调查核实时决不允许将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泄露,决不允许将举报内容和举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5、由专人、专机负责受理网上举报,而且用户名和密码适时更换。

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在自己不愿意公开的情况下绝对不允许其他人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这是保护个人信息最基本的要求。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时代,各种各样的信息都存在于我们生活的空间里,因此,我们要更加注重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至于泄露个人信息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具体怎样追究其责任可以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