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级单位都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构,涉及到多个部门,其中很多信息都和老百姓息息相关,比如交通违章信息,案件进度等。因此,其更应该及时公布相关信息。那么公安信息公开的方式都有哪些?下面我们不妨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公安信息公开的方式都有哪些?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根据需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公安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除应当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市局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市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公安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形式提出申请。

二、公安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责权限,人民警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二)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

(三)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和法定程序、时限,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五)公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期限、申请途径、方式,以及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六)与执法相关的便民服务措施;

(七)举报投诉的方式、途径;

(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要求、职业道德规范;

(九)公安机关内设执法机构及其职能;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民警姓名、警号和监督举报电话;

(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

(十一)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执法信息。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应该通过政府公报、公安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安信息公开活动。公开的范围就非常广了,包括公安机关的任务、职责和工作流程,管辖案件的进度,行政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另外,居民还可以用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